第37章 赢了神的女孩_我在精神病院学斩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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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赢了神的女孩

  诸神精神病院。

  宽敞整洁的院子,倪克斯抱着花瓶,正坐在摇椅上发呆。

  一个穿着白大褂的少年穿过廊道,带着几瓶药,走到了她的身边。

  你来看我了,达纳都斯,我的孩子。倪克斯转头看向林七夜,嘴角绽放出笑容。

  林七夜在她身旁坐下,嗯了一声,

  该吃药了。

  他将瓶的药倒出,仔细的分成一小堆一小堆,放在倪克斯的手上。

  乖,先把药吃了。

  倪克斯没有犹豫,将手的药一口吞下,然后注视着林七夜,眼满是慈爱。

  达纳都斯,你似乎有心事?

  林七夜一怔,他没想到倪克斯这个精神病人竟然能一眼看穿他的状态,犹豫片刻之后,他点了点头。

  算是吧。

  有什么我能帮你的吗?

  很遗憾,这个事情你帮不了我。林七夜摇头。

  自己离家出走,独自心伤这种事,怎么可能是外人能帮的了的?

  倪克斯有些沮丧,紧接着,她像是想到了什么,开口道:

  既然这样,达纳都斯,我送给你一个礼物。

  礼物?林七夜一愣。

  对,我把我的手镯送给你,以后你就把它戴在身边,就能……倪克斯伸手在自己手腕上摸了摸……

  又摸了摸,

  她低头看着自己光秃秃的手腕,哪里还有手镯?

  我的手镯……我的手镯呢?

  林七夜:……

  果然,倪克斯病的不轻啊!

  倪克斯歪着脑袋,皱着眉头,似乎在思考着什么。

  就在林七夜准备起身离开的时候,倪克斯突然开口:我想起来了。

  你想起来什么了?

  我的手镯被人赢走了。

  赢走了?林七夜一愣,想了想,似乎没在哪个神话里看到过手镯的故事,是哪位神赢走的?

  不是神。倪克斯摇头,指了指林七夜,她和你一样。

  和我一样……也是你的孩子?林七夜试图以倪克斯的思路来思考问题。

  不是,她和你一样,也穿着这件白色的衣服。

  林七夜的瞳孔收缩,眉头紧紧皱起。

  你是说,在我之前,还有人穿着这件衣服进入你的房间,赢走了你的手镯?

  倪克斯点头。

  林七夜的表情逐渐严肃起来。

  无意之间,他竟然从倪克斯的口得到了如此重要的信息。

  从她的表述来看,在自己敲开这座精神病院大门,放出倪克斯之前,应该还有一个人来过这里,而且也打开了倪克斯的那扇门!

  自己……并不是这里唯一的主人?

  可这病院明明就在自己的脑海里,怎么会有别人进来?

  林七夜突然想到,自己第一次做关于敲精神病院大门的梦,是在五年之前……

  五年前,它就这么突兀的,神秘的,来到了自己的梦境。

  难道说……在五年前,自己梦到病院之前,这里还有别人存在?

  想到这,林七夜立马坐了回去,郑重的开口:她是怎么把你的手镯赢走的?

  倪克斯回忆了一会,开口道:她说,她要和我比赛,如果我赢了,她就把我的孩子还给我,如果我输了,就要把我的手镯给她。

  你们比了什么?

  倪克斯的嘴缓缓吐出两个字:造物。

  造物?最后你输了?这怎么可能?林七夜眼满是惊讶,你可是黑夜女神,创造世界的五位神明之一,你怎么可能输给别人?

  我不知道,但我确实输了。倪克斯摇头。

  你还记得她的样貌吗?

  记得,她当时好像只有十二三岁,黑色的长头发,很漂亮,这里还有个奇怪的图案。倪克斯指了指手背。

  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在造物上赢了你?林七夜眼珠子都要瞪掉了,就算你现在神格受损,也不太可能吧?

  倪克斯坐在那,似乎又陷入了回忆。

  林七夜平复了一下心情,继续问道:关于她,你还记得什么?名字呢?

  不知道……我只知道,她好像姓……纪?倪克斯有些不确定的说道。

  纪……林七夜念叨着这个字。

  最后,我回到房间之前,她往那里走了。倪克斯想了一会,伸手指向三楼的某个房间。

  我知道了,你好好休息。林七夜抬头看了眼房间,嘱咐了一句,转身就往楼道跑去。

  片刻之后,林七夜来到了倪克斯所指的房间前。

  在门牌上,写着三个大字。

  ——院长室。

  林七夜的眉头微皱,推门而入。

  门后,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办公室,看起来有些杂乱。

  他之前就进过这个房间,这件白大褂也是在里面的衣架上拿的,可是之前进来的时候似乎并没有发现什么东西。

  既然倪克斯说那个女孩当时走进了这个房间,那很有可能留下了一些重要的线索。

  这次,他要将这里彻底搜索一番!

  他没有选择翻箱倒柜,而是原地坐下,缓缓闭上了双眼。

  凭借炽天使给他的神墟,他能轻松的感知这个房间内的一切物品,比翻箱倒柜的找高效太多了。

  几秒后,他猛地睁开了眼睛。

  他站起身走到办公桌旁,伸手在最后一个抽屉的夹层摸索了一番,掏出一封有些泛黄的信纸。

  果然有!

  林七夜飞速的拆开信封,取出信纸,表情突然有些古怪。

  嘶……这个字,好像有点丑啊!

  歪歪扭扭的,跟小学生刚学写字一样。

  至某人:

  我不知道你是谁,但我知道,你才是这里真正的主人。

  当你找到这封信的时候,应该已经过了好几年,别笑我现在的字不好看,毕竟我还小,等我长大了就好了。

  不好意思啊,强行把属于你的病院在我这里扣留了一段时间,不过看在现在已经物归原主的份上,就不要怪我啦!(吐舌涂鸦)

  还有,我从你的几个病人那里借了点东西,等我再次找到你的时候,会还给你的,放心!

  最后再提醒你一下,这个办公室的底下,还有一块地方哦~

  等我长大,我会来找你的,陌生人,毕竟你是我回家的希望。

  拜拜~

  ——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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