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百知(3)_百妖谱(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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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百知(3)

  桃夭在落地时真切地感受到了什么叫魂飞魄散,幸好拽着磨牙,关键时候拿他跟滚滚当肉垫还是蛮有用的,起码被压得头昏眼花还吐出半截舌头的家伙不是她。

  然而还没来得及看清周遭的情况,一道白丝凭空袭来,三两下将桃夭从上到下裹个严严实实,只露出个脑袋,并且转眼间地上就堆起了两大一小三个蚕茧似的玩意儿。

  “滚滚!滚滚你没事吧!”磨牙边挣扎边喊。

  滚滚拼命扭动身体,努力把脑袋从白丝里钻出来,“唧唧唧”地回应磨牙。

  “你问一只狐狸都不问我,我很伤心的。”桃夭边说边打量四周。

  “你能有什么事?我跟滚滚差点被你压死!”磨牙费力地说。

  “那你们该庆幸我今天还没吃晚饭。”

  “……”

  此处似是一个天然洞穴,目测有数百尺之宽,石壁上每隔一段距离就凿出一个孔洞,里头摆放着各种形状的会发光的晶石,所以光线不算差,而视线所及之处全部堆满书卷,数量之多无可计数,所谓书海无涯,当指此景了。

  桃夭他们所在的空地位于书堆正中,不远处立了一排木质花架,其上鲜花盛放,五颜六色,乍看之下仿若将整个春天挂到了上头。

  但现在是秋天——所有的花都以彩纸折成,栩栩如生,连枝叶都可以假乱真。

  花架下置有一把高背藤椅,一书生打扮的男子歪头靠于椅背之上,姿态似在小憩,身上青衫半新不旧,怀中抱了一株碧绿剔透的植物,只得一根茎条,不过三尺,弯曲如蛇,枝上有叶,宛如人心,叶下又见大如珍珠的果实,一叶一果,莹润洁白——如果他不是一具骷髅的话,这个场景应该是很美的,鲜花明媚,公子如梦。

  看清椅上之人的模样后,磨牙吓了一大跳。

  但吓到桃夭的不是穿着衣服的骷髅公子,而是花架旁边另

  外三个被绑得牢牢实实的“人茧”——司静渊、苗管家一个没少,另一个双眼溃烂的中年男人她没见过,但十之八九应该是……陆夫子?!

  司静渊像是死了似的,一点动静都没,苗管家虽睁着眼睛,却也一动不动,仿佛被吞了魂魄似的,桃夭喊了他好几声都没回应,倒是瞎了眼睛的那个挣扎得最厉害,可能是之前已经喊破了喉咙,所以现在喊出来的“救命”微弱到可以忽略不计。

  这时,身后突然传来轻巧从容的脚步声。

  桃夭费力地回过头,却见个年轻女子提个木桶,另一手上搭了件衣服似的玩意儿,微笑着自暗处走出来,身旁还跟了一只洗脸盆一般大的毛茸茸的白蜘蛛。

  看清了来者的脸,桃夭不禁笑出来,道:“果真人如其名,虫虫这名字跟姑娘实在太配了。”

  几个时辰前还给她熬姜汤做糕点的虫虫,此刻若无其事地走到她面前,笑:“本以为能杀得了暗刀的人应该很厉害才是,你们让我失望了。”

  磨牙愣住:“虫……虫虫姑娘……怎么是你?”

  “稍等片刻,待我将衣裳放好。”她冲磨牙笑笑,径直走到花架前,放下木桶,随后将手中衣裳铺到地上,细心地叠起来。

  可是这件衣裳真奇怪啊,有脸有手有脚,还有白胡子——根本就是一张人皮,而且分明是那沈大夫的模样。

  她一边叠一边说:“始终不习惯着男装,还是女装最自在。”说着她低头看了看自己,旋即抬脸向桃夭他们笑道,“这百年来,唯有这身衣裳最得我心,最像他喜欢的样子。”说罢,她自花架下抽出一个木箱,打开,将“衣裳”放进去,盖好,再将木箱推回原位。

  “这‘穿人’之术你倒修炼得炉火纯青,难怪一点妖气都没有。”桃夭上下打量她,“懂得这个法子的妖怪可不多,谁教你的?

  ”

  虫虫微笑道:“无人教我。我只是喜欢看书罢了。”

  “是吗。”桃夭一笑,“难怪你愿意呆在陆家当丫鬟了,整个连水乡,大概只有陆家的书够你读。”

  “她是妖怪?”磨牙诧异地瞪着桃夭,“你居然事先一点都没看出来?”

  “能修成‘穿人’之术的妖怪,比直接化成人形的还厉害。化成人形尚不足以彻底掩藏妖气,把人直接‘穿’上去的妖怪,妖气会被完全封闭在‘人衣’之下,且只要被穿过一次的‘人衣’没有被闲置超过十年以上,就会一直有效,还会跟普通人一样随着时间长大变老。只要这妖怪愿意,它可以不断炼制‘人衣’,然后以各种人物的面貌活下去。若无专门照妖的法器在手,别说我了,就是咱家那个人也未必觉察得出来。”桃夭白他一眼,“光知道说我,有本事你去弄个照妖的法器回来啊,还不能是普通货色,得是特别厉害的神器级别才行。”

  虫虫走到桃夭面前,蹲下来看着动弹不得的她,眼神里露出几分赞叹:“看你年岁不大,竟知道何为穿人之术,是谁告诉你的?”

  “我也是从书上看来的。”桃夭笑眯眯道,“我老家的藏书比你家多多了。”

  “真的?”虫虫眼睛一亮,“你家在何处?”

  “妖孽!”一声爆裂般的大吼,打断了她们之间不合情境的对话。

  苗管家不知几时从恍惚中回过神来,双眼因急怒而充血,仿佛要用眼神将虫虫万箭穿心。

  虫虫起身,回头不解地看着他:“苗先生,为何要对我如此愤怒?你应该痛骂的人,难道不该是我家老爷么?”

  闻言,苗管家咬紧牙关,看了看旁边的人,喉咙仿佛被石头卡住了。

  “打断一下,我是来晚了错过什么故事了么?”桃夭好奇道。

  “哦,就是我家老爷总怀疑夫人对苗先生有私情。

  ”虫虫像是在讲今晚吃什么一样轻松,“十来年前陆夫人怀胎三月之时意外流产,全靠我,哦不对,靠沈大夫才能捡回一条性命。不过说来也奇怪,陆夫子跟夫人向来伉俪情深,陆夫人有喜,本该是天大的好事,可我偏在陆夫人身上发现了残留的堕胎药,听她说那天早上只不过是喝了一碗鸡汤罢了,还是陆夫子亲自给她熬的。此番祸事之后,陆夫人身子受损,再无做母亲的机会,然而陆夫子仍然对她不离不弃,外间无不称赞。堕胎药的事我不曾对任何人说起,不过那次之后,我便对陆家书院有了莫大的兴趣,这十几年间,我换了几次人衣,在他家当过家丁、杂役,丫鬟是当得最久的,因为我毕竟是个女子嘛。”

  桃夭一笑:“这么说来,虫虫姑娘真是个大忙人呢,一边要在陆家当丫鬟,一边要在药庐里当沈大夫悬壶济世,来来回回地跑不累么?”

  “是有点累,但是值得。”虫虫坦白道,“毕竟陆家的藏书那么多,我呢,此生最喜欢的就是书。我去陆家一为读书,二为好奇。因为在我看过的所有书上,都找不到我想要的答案。”

  “答案?”

  虫虫撇撇嘴:“为何陆夫子不要自己的孩子。”

  桃夭皱眉:“为何你确定是陆澄让陆夫人没了孩子?当时你并没有到他家当差,对他们并不熟悉吧。”

  “我跟他讲孩子保不住的时候,他分明是松了一口气的模样,但顷刻又露出十分悲痛的神情。”虫虫笑笑,“我太好奇一个出了名的好夫君为何会对失去的孩子露出那样的神情。所以我决定去陆家。十几年的时间,我到底是找到了答案。”她回头,看着身后那瞎了眼睛的男人,“老爷他是个在所有人面前都温和的男人,他只把所有的怨恨与愤怒都写在纸上,然后烧掉。而我只是在他挥笔

  发泄的时候,躲在窗外听他笔尖行走时的声音。”

  桃夭瞪大眼睛:“光是听一下就知道他写了什么?”

  “我看书不光用眼睛,用耳朵也可以。而且用耳朵读书更快呢。”虫虫耸耸肩,“他在纸上怒骂夫人水性杨花,跟苗先生藕断丝连,甚至认定苗先生探望故人是假,借机与夫人行苟且之事是真。他身子弱,老早被大夫告知难有子嗣,虽然遗憾,但总比养下别人的野种强。其用词之激烈之恶毒,连我都怀疑奋笔疾书的那个人是不是我平日里见到的哪怕对下人都和和气气的老爷,但确实是他。他大约把所有不能对人讲的怀疑与愤怒都写给了自己,然后付之一炬,装作无事般继续生活。”她笑笑,“所以你看吧,会‘穿人之术’的,可不止是妖怪呢。”

  “暗刀是你给他的吧,如何使用也是你教的?”桃夭的视线移到那骷髅公子怀中的植物上,仔细看去,这玩意儿哪里是被抱着的,分明是从那堆白骨中长出来的,“你在他身边十几年,也知道他心思如何,为何现在才唆使他下杀手?”

  “我对杀人并无任何兴趣。”虫虫慢慢走到骷髅公子面前,手指轻轻抚过那片白骨,“又是一个十三年罢了。暗刀十三年结果一次,以血肉灌溉之,方可生生不息。既然老爷内心那么恨夫人与苗先生,哦,还有那个刘夫子,恨到想他们死,我索性以沈大夫的身份,找个借口将暗刀与使用的方法交给他。但我也说过,世间仇怨本寻常事,是放人一马还是杀之后快,在他。而结果跟无数个十三年前一样,所有得到暗刀的人,都没有选择放弃。”她俯瞰着躺在地上的所有人,“原本只要是个活人都可以,但我习惯拿用过暗刀的人做灌溉之用。既然我帮他们偿了心愿,再拿他们的血肉供养暗刀,也不算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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